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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通过并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07-08 | 184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共8章67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