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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3-01 | 29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近日颁布并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具体规定,强化了耕地保护和促进粮食生产的内容。明确要求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应加快完善企业经营能力审查、信誉档案、社会责任以及信用担保等操作性细则,并进一步健全奖惩机制。比如,企业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预付农户土地租金,加大对土地整理、灌溉设施建设等投入,对提高土壤肥力、保护生态环境有贡献的,政府可给予一定税收优惠与信贷支持。反之,对于不遵守土地流转合同、非法占用土地、拖欠农户土地租金或给生态环境带来破坏的,应当建立违约惩罚机制,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