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 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重大意义,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目录
1.丹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
---欺诈发行股票,数额巨大;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2.唐**等操纵证券市场案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
3.张家港保税区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等操纵期货市场案
——非法利用技术优势操纵期货市场,情节特别严重
4.周**内幕交易案
——证券交易所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情节特别严重
5.顾**内幕交易案
——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情节特别严重
6.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7.齐*、乔**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