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一)》的两个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中,“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本清单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修订并结合执法实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