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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01-13 | 44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后的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出资制度,明确了失权的决议程序和失权股东的异议程序等内容。在出资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出资制度,强化股东出资责任。一是在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认缴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的基础上,明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为重点行业领域设定短于五年的认缴期限留出制度空间;二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三是增加对不按照规定公示或者不如实公示出资等有关信息的处罚。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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