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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公布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6-03-06 | 11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制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6号公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对商业秘密界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对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规定》共31条,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2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公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