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及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意见》聚焦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了五个方面十五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目标任务,深刻把握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创新完善审判机制,持续推进国际商事审判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实现诉讼与调解、仲裁的有机衔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储备,推进国际商事法庭专业化建设;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商事法庭影响力和吸引力。
同时发布的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目录如下:
案例一:首次明确具有担保功能的备用信用证的法律适用规则 严格把握独立保函欺诈认定标准——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马尼拉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案例二:破解跨境鉴定难题 护航企业投入“一带一路”建设——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中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根据中新法律查明备忘录查明新加坡法律 承认与执行新加坡法院民事判决——金麦国际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
案例四:准确界定中蒙双边条约范围 依法承认和执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仲裁裁决——蒙俄合资有色金属国有企业与西洲(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案例五:构建全链条国际商贸争端解纷模式 助力中外企业修复关系“和合共赢”——Agerratum有限责任公司与特思味(厦门)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涉金砖国家外国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