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进出境行李物品通关便利,进一步提升海关监管效能,海关总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过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等6部规章予以整合修订。该6部规章作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的重要规章制度,自发布施行以来,在维护进出境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海关依法监管、促进口岸通关便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出台,6部规章中关于进境物品免税额度、限额、限量等规定已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同时,考虑到6部规章制定年代相对久远,相关规定内容较为分散、滞后,已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难以满足人员跨境流动便利性需要,故修订并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该《监管办法》主要包括了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调整管理措施及分类标准/合理限定适用范围/科学整合监管要求/厘清申报、处置环节要求/固化实践成熟经验/支撑智慧海关建设等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