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5日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旨在提升饲养人和管理人的文明养犬意识,强调依规养犬、养犬有责、养犬负责的重要性,以防止致损事件发生。案例包括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致人损害、任由未成年人遛犬致人损害、犬只追逐路人致其受惊吓摔伤、孕妇被犬咬伤后终止妊娠、犬只致损需担责以及违规养犬行为被行政处罚等。
为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文明饲养动物,2024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旨在培养饲养人和管理人文明养犬、依规养犬、养犬有责、养犬负责的意识和习惯,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以避免致损事件发生。《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相关地方法规规章等都对犬只饲养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典型案例的目录如下)。
案例一: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致人损害,饲养人、管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徐某某诉刘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二:任由未成年人遛犬致人损害,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洪某某诉欧某、斯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三:犬只追逐路人致其受惊吓摔伤,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甲诉张某乙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四:孕妇被犬咬伤后终止妊娠,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安某诉缪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五:犬只致损需担责,法庭调解促和谐——张某诉包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六:违规养犬行为,应当否定和制止——王某某因违规养犬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