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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6-26 | 2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本次《反垄断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据反垄断执法体制改革的最新实践,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本法的执法部门。二是进一步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三是完善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四是对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程序进行完善。五是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