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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9-26 | 349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国新办在2021年9月8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情况介绍,《意见》是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这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下一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意见》共由5个部分组成,一共20条。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大概有4层意思:一是要求始终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为目标。二是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制度机制政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还要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确保各个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第二部分主要明确了要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护对象的体系,另一部分是管理制度的体系。第三部分是对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保护到利用、到融入城乡建设的有机体系,再到从物化的保护对象上升到文化自信的精神传承。第四部分是工作机制政策以及要保证这些要求措施落地的一些管理手段。第五部分是对所有要求的政策支撑。

   《意见》明确了要保什么、怎么保,要求是什么,明确了中央、地方的责任,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为各地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传承工作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支撑。是一个非常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