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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7-08 | 280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颁布了“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该细则的第三章“审查标准”中明确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包括: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主要指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采取禁止进入、限制市场主体资质、限制股权比例、限制经营范围和商业模式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并在第六章“监督和责任追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