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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4-12 | 27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3月30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均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