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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通过并实施
来源:新闻报道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2-01 | 26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10章85条。该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此外还对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工作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