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3221872
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19-10-28 | 376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近期科技部制定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鼓励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进行登记管理,运营所得利润主要用于机构管理运行、建设发展和研发创新等,出资方不得分红。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在基础条件建设、科研设备购置、人才住房配套服务以及运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有序建设运行。采用创新券等支持方式,推动企业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研发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