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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闻公告 | 作者:贝勤律师 | 发布时间 :2019-05-05 | 378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19年128日民政部近日印发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通知提出,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低保对象,可以按规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对象贫困程度要根据刚性支出综合评估。根据生活困难具体情况分类别确定救助标准。重新就业家庭核算收入时可扣减就业成本。